标题 | 扬州大学2016年招聘方案 | ||||||||||||||||||||||||||||||||||||||||
内容 | 一、江苏特聘教授、扬州大学特聘教授 (一)招聘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化工;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含车辆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海洋科学;新能源工程、电气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作物学;兽医学;畜牧学、草学;数学、应用经济学;物理学(光电);临床医学(肿瘤学)、药学、生物医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经济学、管理学;运动人体科学;艺术学。 (二)选聘范围 我校江苏特聘教授、扬州大学特聘教授面向海内外、省内外选聘。入选数量适当向海外倾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原则上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扬州大学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3.海外应聘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江苏特聘教授需达到《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0〕4号)规定的获奖要求。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岗位职责 1.学科建设任务: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学科建设层次、学位点申报方面取得突破和成功,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科学研究任务:面向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应大力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3、人才培养任务: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和优秀年轻学者。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4、学术交流任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国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聘期 江苏省特聘教授聘期三年,扬州大学特聘教授聘期四年。应聘人员聘期内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六)招聘程序 江苏特聘教授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接受报名。应聘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3.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江苏省教育厅再次组织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4.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扬州大学特聘教授招聘程序: 扬州大学特聘教授常年招聘,应聘不受时间限制。应聘人员与我校人事处或相关岗位所在学院联系,提交应聘报名表,随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出工作设想和计划等。 (七)支持方式(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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