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恩施州卫生计生委州疾控中心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对州疾控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6年1月28日(周四)15: 00 (二)面试地点:恩施州卫生计生委六楼会议室 三、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须在2016年 1月28日下午14:20之前,按照报名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进入考生候考室(州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面试考生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封存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面试考生违反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关于回避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具备以下情形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 1、《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九条:若某岗位面试人员中有本单位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或本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含实习、见习人员)参加面试的,则用人单位所有人员不得参与面试题本的出题和制卷,不得担任面试考官。第三十四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具备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本单位其他人员发现有应当回避的人员而没有回避的,可向州人社局举报。 恩施州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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