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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制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相关文件规定,我中心经过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徐目慧,女,拟聘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临时人员。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具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告公示人拟聘人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65393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25日 详情请参考: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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