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招聘3名聘员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 姓名 | 考试成绩 | 排名 |  
| 潘伟航 | 77.64 | 1 |  
| 穆小婷 | 86.80 | 1 |  
| 沈军征 | 86.08 | 2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31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清远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行政科反映,电话:0763—336039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dqy.gov.cn/gdqy/1824/201601/555b685a35194d0990c981c66e4f9e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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