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8、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专业优先聘用。 9、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0、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年限计算以2015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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