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职人员身体条件; (五)出生日期是1981年1月1日及以后; (六)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016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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