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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和《中共乐山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乐山市市中区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人员复检定于2016年2月3日进行。请已申请复检的考生张巍于2月3日上午9:30携带身份证在市中区区委门口(乐山市市中区叮咚街165号)集合,注意事项参见2016年1月22日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的《乐山市市中区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凡未按要求参加复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src114.com/News/70201622172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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