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攀枝花市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工作办法》(攀西民[2014]7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会救助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户籍地及居住地在本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5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 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3882008,联系人:王女士。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登记表》(见附件)2份并张贴照片。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攀枝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试行办法》、《攀枝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其他与社会救助工作有关的知识及实际运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50%”确定面试资格。面试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纳入面试。面试前7日,在辖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四、体检 总成绩最高人员到街道办事处指定医院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取 经公示、体检没有发现问题的,即行聘用。 六、生活补贴及待遇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按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七、工作管理 1、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首次聘用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2、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程序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①不符合聘用条件,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 ②不遵守街办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愿继续担任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的;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在聘用期内,不愿继续担任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的,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街办,按照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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