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湖州市长兴县行政中心第二食堂招聘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第二食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食堂主管1人,高中以上文化,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食堂财务管理1人,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熟悉会计报表、会计法规和税法,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能够熟练使用Excel表及运用各类函数;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核算分析能力;工作认真细致,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食堂厨师长1人,高中以上文化,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厨房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 厨师、面点师、勤杂服务员等12名。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技能。 二、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2月14日至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4楼402室 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及有关技能资格证(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分批次组织评委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行政中心D座4楼会议室公示栏进行公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成绩和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56667 联系人:金女士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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