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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 乡镇检察室协警3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考试分值相等时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检查工作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016年百色市那坡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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