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5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录用张艳等4位同志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2、举报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 3、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1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 4、举报电话:87668183;地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5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nbjmrc.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id=4981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报考专业 |
1 |
张 艳 |
女 |
3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
2 |
刘光德 |
男 |
5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
3 |
范方华 |
男 |
7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
4 |
胡亦玮 |
男 |
8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