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综合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4、宁波大市户籍,男女性别不限; 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综合素质高; 6、曾在县市区及以上单位从事公文拟制工作者优先录用。 三、聘用及有关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四、报名及录用 1、报名时间:2月15-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科(江北区新马路61弄1号楼101室)。 3、报名时请随带报名表原件,一寸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随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根据面谈情况确立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6、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9184716。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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