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恩施州咸丰县县人社局县卫计局选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一)选调岗位:共5名,详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全县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做出处理决定的人员; 4、试用期尚未转正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9日至3月1日下午5:30止。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原卫生局办公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持所在单位签字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登记彩色二寸照片2张;有关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一)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日上午9:00至11:30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考察、公示、调用 (一)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县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电话6831101、6834956。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核编、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新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若无相应的岗位,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核定在专业技术12级,管理人员核定在管理岗位10级。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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