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江安县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江安县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核过程中,部分岗位因考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空缺,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江安县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具体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递补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一)非教育岗位 时间:2016年2月23日(周二)上午8:30 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 (二)教育岗位 时间:2016年2月23日(周二)上午8:30 地点:江安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三、体检标准 (一)非教育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报考不面试岗位的递补人员需在体检当日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行体检。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体检费、《江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审查表》(加盖所在单位(学校)或村(社区)、户口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和派出所鲜章)1份及个人总结1份到指定地点集中。 (三)若本人档案不在江安县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请先确认档案管理地,体检结束后到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领取《调档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交江安县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 (四)体检前一晚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 (五)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六)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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