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若干名及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温州市鹿城区户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
 2、身体健康,年龄在25-45周岁,性别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
 3、热爱社区工作,认同社工理念,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熟练运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5、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持有2016年2月19日前(不含19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非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身体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日常工作,残疾等级在叁级以下(含叁级);②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身体无残疾。其直系亲属或配偶必须持有2016年2月19日前(不含19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招聘流程
 报名、笔试、上机、面试、体检。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9日—3月4日
 2、报名地点:鹿城区丰门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鹿城总部经济园A12幢)
 3、联系电话:56710061,56710325
 4、注意事项:请报名者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丰门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残联专职人员所需的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附件:丰门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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