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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执行工作需要,本院拟招收速录员(编外执行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 4、有较好的电脑听、看打能力; 5、高中以上文化; 6、退伍军人优先。 二、需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彩照3张。 三、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3日—2016年3月3日。 四、报名地点: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址:东园东路新体育中心旁,(可乘公交2、5、8、28路)。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面议,住房问题自行承担。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2726264,13599022721; 小吴 联系电话:13656986939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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