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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推荐优秀应届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2016年学生辅导员招聘面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我校2016届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需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三)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依次不超过30、28周岁(截至2016年6月30日)。 (四)担任过我校校级团学组织和校艺术团负责人,院级团学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人,任期满一年且工作表现突出。 (五)满足以上条件且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程序 (一)通过“湖北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并填写《湖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3月4日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将《湖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等材料交校团委(综合楼219室); (三)3月11日前,校团委和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面试,拟定推荐人选。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推荐名额,两部门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研究生和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分别由研究生院和校团委认定。 校团委 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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