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温州市平阳县县级医疗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 ||||||||||||||||||||||||||||||||
内容 | 为了加大人才招聘力度,适应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建设需要,根据《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3家县级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二、引进程序 1、报名。 ⑴.报名时间:2016年 3月12日至4月12日。 ⑵.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平阳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请登陆平阳人才网下载http://www.pyxrc.com),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寄(发)至引进单位。 2、引进办法。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经体检、考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高学历、高职称、“985工程”或“211工程”高等院校毕业生、有科研成果和主持过重大工程的人才优先录用。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如岗位招聘指标未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将另行组织招聘。 三、优惠政策 1、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县外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五年发放。 四、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有关部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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