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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武警丽水市消防支队莲都区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协助执法(劳务派遣制用工)2名,宣传员(劳务派遣制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 男,拥有C1驾驶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无违纪、违法记录; 3. 工作责任心强,细心主动,吃苦耐劳、定力强,准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 大专以上学历,常住丽水市莲都区市区,年龄18-3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 计算机操作熟练,文字写作能力较强,须起草会议报告、发言稿、活动简报等大型材料;协助执法以法律等专业优先,宣传员以文秘、宣传类专业优先; 6. 能在本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 二、招聘办法 1. 报名:采用邮件投送简历报名的办法,添写好附件表格并于3月15日10时前投递至1240486816@qq.com。不接受来访、来电报名。 2. 笔试、面试:在对简历初步筛选的基础上择优通知相关对象参加笔试、面试(安排于3月15日—18日,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3. 体检、政审(有关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用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本单位编外用工待遇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到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上班时间与机关事业单位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不需上夜班。咨询电话:2263943。 武警丽水市消防支队莲都区大队 2016年3月2日 附: 1.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 点击下载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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