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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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在职人员 |
40周岁以下 |
1.围绕本岗位职责,按照相关工作规范独立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接受部长领导,并向部长汇报。 2.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数据; 3.负责银行对账的复核; 4.负责薪酬核算; 5.负责各项税费的计缴; 6.负责资产物资的有关采购管理工作; 7.负责预算、决算的编报; 8.负责中心房改相关工作; 9.负责有关审计工作; 10.负责办理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1.热爱药品审评事业,自觉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认同中心的组织文化、核心价值观和发展战略; 2.有大局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自律; 3.具有财务或管理学等相关教育背景。 |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专业(会计、财务管理及审计专业优先);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从事财会相关工作满5年; 4.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熟练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技能;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财务软件; 6.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职业判断力,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和执行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