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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3日—3月9日)。 拟聘人:陈翠华,女,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95955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日 附:拟聘编外人员基本情况表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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