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湖州市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6名(男性3名、女性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2、长兴县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毕业生)。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程序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四楼组宣科(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安路330号),联系电话6202227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2016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未达到3倍的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7、公示: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02227.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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