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在考场座次表“考前签到”位置上签名。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及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必须先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用2B铅笔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考试铃声鸣响方可答题。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选择答案,其他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卡)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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