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襄阳市结核病防治院2016年度赴高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
内容 |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结核病防治院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1名(岗位、专业详见《市结防院2016年度赴高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三、发布信息及报名办法 (一)发布信息。 招聘前7个工作日在市人社、主管部门、本单位及武汉地区招聘学校发布信息。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和学生证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9日(8:30——12:30) 地点:武汉市洪山体育馆(2016湖北省春季医疗、医药、卫生、生物、化工行业人才专场校聘会)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由襄阳市结核病防治院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小组,招聘小组由3人以上面试考官组成(其中一线专家不少于2名)。面试采取考官投票决定或者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签约人选。考官投票、打分必须签名。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五、拟聘人员确定及办理备案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与应聘人员签定协议。 (二)办理备案手续 我院按相关规定到市人社、市卫计委办理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后,我院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市卫计委及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10-3277408 监督电话:0710-3511363 襄阳市结核病防治院 2016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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