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如何办理开具考试费发票? |
内容 | 问:天津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如何办理开具考试费发票? 答: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请考生本人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到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索取正式发票,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三楼,联系电话:23535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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