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紧缺型体育教练员简章 |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体育局下属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型体育教练员2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户籍不限,本科学历,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带队获得过全国性计划内比赛前三名的年龄适当放宽。 3.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和程序 应聘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确定岗位后,填写《2016年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紧缺型体育教练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向苏州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递交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18日9:00-16:30,报名地点:苏州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苏州市人民路1168号),联系人:邹电军,联系电话:0512—65236276,13862595185。 2.报名人员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原件及复印件,教练员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4)所带运动队(员)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能证明成绩的省级以上体育部门认定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资格初审 由市体育局有关处室和招聘单位联合组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规定的内容,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 3.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市体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拟招聘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由市体育局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本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市体育局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市体育局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1073。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体育局 2016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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