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仪表端庄。其它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4、年龄要求及社会在职:男,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32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4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学历:大专及以上; 6、户籍:海虞镇户籍或原籍海虞镇; 7、会使用本地方言; 8、符合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2016年苏州市常熟市海虞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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