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招聘专职统计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滨江街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统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有广州市户籍(不含番禺、南沙、从化、增城、花都户籍)。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9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五)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六)熟悉电脑文档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3月14日(周一)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3月16日(周三)下午5时止。 2、报名表送交地点:滨江街道办事处经济统计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54号二楼自编4号)。联系人:欧阳生,联系电话:34459255。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滨江街公开招聘专职统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职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五)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公积金。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街道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5.5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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