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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资格申请地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 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6708607067086068 万州区司法局58569812 黔江区司法局79311012 涪陵区司法局72863436 渝中区司法局60331633 大渡口区司法局61968011 江北区司法局67560238 沙坪坝区司法局65368113 九龙坡区司法局68789713 南岸区司法局62948377 北碚区司法局68210718 渝北区司法局67805995 永川区司法局49854920 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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