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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wsjsw.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最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8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3月28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3月28日后出生;32周岁以下要求1983年3月28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0年3月28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5年3月28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要求1970年3月28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要求1965年3月28日后出生。
    (2)报考专业可参考《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生计生委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投递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网络投递报考资料)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2016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人民东路29号(原郴州市卫生局)5楼会议室。
    4.报名流程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打印的《2016年郴州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底)、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的还须提供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采取网络投递报名方式的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附件3《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咨询信息表》)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市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凭审核通过的《报名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开具发票,将《报名表》及缴费发票交招聘单位核验,完成报名。
    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在郴州市人民东路29号(原郴州市卫生局)5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31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1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00前往郴州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和退费。4月6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2科(一套试卷),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20%);科目二: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80%)。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4月下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岗位体检项目要求的按照规定增加相应的体检项目。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市卫生计生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合格后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 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证件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4.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0735-2368332;
    2.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信息表》。
    六、举报电话
    郴州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0735-2368858
    郴州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0735-2368332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1. 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3.2016年郴州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咨询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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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2: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