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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厨师1名,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四级)技术等级以上,有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星级酒店工作经验者优先。 要求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流程 1、报名 (1)时间:2016年3月23日-25日8:30—17:00。 (2)地点:越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407室(胜利东路 219号,联系电话:88583108、88580616)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 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填写《报名表》,交一寸免冠彩照1张。 2、考试、面试 厨师技能测试为现场烹饪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政审 (1)体检:按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及综合因素考虑,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试成绩及综合因素进行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管理 (1)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3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院龄补贴、绩效考核奖参照本院现行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工作地点:越城区人民法院袍江人民法庭。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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