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消防队员7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踏实;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体能良好,符合公安体能测试标准,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高中及以上(其他国家教育认可同等学历亦可)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面试加1分: (1)退役消防军人; (2)有消防工作经历2年以上; (3)有特殊技能,如驾驶消防车等; (4)持有消防灭火救援员上岗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共3天。 2.报名地点:越城区灵芝镇党政办201室(灵芝镇小观村原越大衬布内),联系电话:88012349;联系人:谭可。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报名表。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经体能测试达标的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如遇报名人数未达比例要求的,或体能测试达标者未超过应招聘人数的,将适当调整招聘计划,空缺岗位另行招聘。 五、其他事项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年薪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一金)。 未尽事宜由灵芝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