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勐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勐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勐海县扶贫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10名。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报名者名额不限,男女不限;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同等条件下建筑土木工程、文秘及管理专业优先考虑; 5.具有本州户籍或在本州内有固定居所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其他单位确认有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 2.报名地点:勐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691-5129157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考试及体检、考察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电脑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应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考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工作由勐海县扶贫办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将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依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2.体检。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勐海县扶贫办到时确定。 3.毒检。毒检主要检测报名人员是否有吸食毒品。由勐海县扶贫办随机通知,勐海县公安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将采取到报名人员原工作单位、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品行表现。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勐海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从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4月7日 考试地点:勐海县职业中学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联系不上或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 七、工资待遇及聘用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人每年35000元(含五险)。 八、纪律和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从事考试、考察、录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4.参与考试全过程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勐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0691-5129157 勐海县扶贫办 201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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