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对象: 法律顾问助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应聘人员应具有法学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法律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人数:1人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直接到邕宁区法制办办公室报名或将电子版简历投递至本单位电子邮箱,请注明“公开招聘”字样。通过审查者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可进行面试。 五.录用待遇: 经面试合格拟聘用的,单位将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保费用,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 联系电话:0771-4719792 13978635309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2号邕宁区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李丽金 邮编:530299 邮箱:ynqfzb472305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