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拟聘用李荣华等7名同志(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广元市教育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 0839—3328052 附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ypta.gov.cn/NewsDetail.aspx?ID=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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