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辽东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东学院 学校代码:11779 学校校址:临江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金山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专科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143万平方米(约合1232.145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715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5.3:1;专任教师103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5%;教学仪器设备值1.05255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501.3元;图书馆纸制图书126万册、生均图书77.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辽东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认真把握宏观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转型发展、重点突破、提高质量”的发展方针,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改革和创新,紧密围绕辽东学院转型发展、建设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按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配坚持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专业倾斜;坚持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优先;坚持与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联系。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省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往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学龄人口和各地生源变化情况、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分省计划,分专业计划根据辽东学院办学条件、招生就业情况、专业评估评价等情况确定,主要满足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高、贡献力强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 辽东学院不安排预留计划。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它语种慎报;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
(二)专科(高职)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东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辽东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措施说明 (1)本、专科学生中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学校学习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师范类专业设置专业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孤儿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本科在辽宁省志愿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在第一阶段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第二阶段投档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临床医学专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报考的学生必须是已签订《201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并且要对应签协议的市(县)填报志愿,在专科提前批投档,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再在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进行投档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有文件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1)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中职升高职、中职升本科:按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中师升本:按教师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4)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加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加试、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专升本: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1)辽宁省录取办法: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2)其它省份 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计分排名。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单 位:辽东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传 真:0415-3789104 学校网址:http://www.ldxy.cn/ 辽东学院 2016年4月8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