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招聘综治巡逻队队员公告 |
内容 | 为深入推进“平安龙泉驿”建设,增强对“三盗两抢一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的防控和打击能力,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招聘综治巡逻队队员200名,其中女队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龙泉户籍或在龙泉居住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分配,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5、其他不适合从事综治巡逻队队员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15日17时。 报名地点:居住地所在街镇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住证、毕业证、户口簿、军人复退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如实填写龙泉驿区综治巡逻队队员报名登记表,并交一寸免冠近照4张。 四、考试及体能测试 考试由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各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总成绩男性与女性分别统计排名。总成绩统计完成后在龙泉公众信息网(www.longquanyi.gov.cn)、区人社局官网(www.lgyrsj.gov.cn)、龙泉电视台、龙泉开发报、各街镇乡公开发布。 (一)笔试 考试实行闭卷,满分100分。笔试的重点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未到60分者不进入体能测试。 笔试加分项: 1、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加5分;2、保安专业毕业生加3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4月25日至4月27日(9时至17时)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送交龙泉驿区综治办(地址:东街79号5号楼403室)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4×10米往返跑、俯卧撑。女子800米、4×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各项满分100。上述三项分别占体能测试分值权重的百分之40、30、30,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凡其中一项达不到60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参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住证原件。 五、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录取。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录人员须接受综治巡逻队队员业务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48648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00—17:00 龙泉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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