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恩施州巴东县2016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编制计划,拟公开专项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巴东县城市管理局:园林局园林工程技术人员1名; 2.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工程技术人员1名; 3.巴东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1名; 4.巴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信息服务中心工程技术人员1名; 5.巴东县国土资源局:防震减灾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各岗位条件见《巴东县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人社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发布后,在具体招聘时,还将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三峡大学、湖北民院等院校设招聘现场及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专项招聘时间拟从2016年4月上旬开始,4月底结束。 1、组织现场招聘会:在有关高校设定招聘现场,现场宣讲招聘工作政策、条件、程序,与毕业生现场对话,答疑解惑。 2、应聘者投放个人简历:在招聘现场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掌握每个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员。 3、组织面试:在招聘现场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确定的拟聘对象须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拟聘对象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同意,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附件:巴东县2016年专项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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