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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川北医学院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下列人员(见附件)已通过笔试和面试,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17-3352095(川北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0817-3352198(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31日 附件:川北医学院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cedu.net/p/8/?StId=st_app_news_i_x63595121830441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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