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恩施州农科院2016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精神,结合单位本年度使用编制计划,我院拟公开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专项招聘计划共11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农业科研事业,爱岗敬业,肯钻研,动手能力强。因工作性质为农业科研一线,需经常下乡下田承担科研任务和科研生产实践操作,野外工作时间长,适合男性。 4、各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年龄等条件(见附件1),其中本科生要求为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必须与公告专业一字不差(不能相近、相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 8.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同时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科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4月20日下午5时30分。 2、报名地点: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恩施市施州大道517号)。鼓励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相关材料发至42141556@qq.com(原件提供扫描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附件2中明确)。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恩施州农科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往届生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并于2016年7月20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三)组织测试 1、测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等。 2、测试时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农科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于测试时间三天以前与院人事科联系确认是否参加测试,没有确认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测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五)考核 根据测试及体检结果按1:1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 拟聘对象由州农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州农科院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及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0718-8416292 州农科院网址http://znky.enshi.cn/ 恩施州农业科学院 201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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