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协警公告 |
内容 |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 书记员、协警公告 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及范围 (一)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16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14名;合同制协警8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6名。 (二)条件 1.书记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协警: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对具有同类工作经验及特殊技能的人员和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范围 户籍不限,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4月6日至8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地点: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4号)办公楼二楼大厅。 3.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和60%。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两项,其中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短跑(100米)、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项。 书记员计算机能力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30%;体能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10%。 协警计算机能力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10%;体能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30%。 2. 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聘用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书记员、协警工资均按照3000元/人/月计发(含五险)。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市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监督电话: 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871-68699392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监察科:0871-68695195 咨询电话: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871-68695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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