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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业见习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事劳动仲裁相关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办事员岗位1人,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8日—05月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周一至周五) 报名地点:翔虹路18号悦众大餐厅二楼(人力资源市场舫山南路东面) 联系人:小杨 咨询电话:7887027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6年4月7日 附:见习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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