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
内容 |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和免笔试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 8.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9.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2.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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