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滁州学院2016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 ||||||||||||||||
内容 | 滁州学院是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学校,2015年依托本校省级科研平台——安徽省热敏性物料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联合合肥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收计划
二、招收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左右,有特别突出成果或业绩者可适当放宽; 2.热爱食品类应用型科学研究,勤奋踏实,爱岗敬业,富有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较强的创新精神; 3.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优异; 4.能够全脱产在本站进行研究工作。 三、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登陆滁州学院主页-人事处-资料下载,下同); 2.《专家推荐信》;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表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长期居留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成册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一份),邮寄或送达到滁州学院人事处。 四、有关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薪资待遇由工资与津贴两部分组成。工资为岗位绩效工资或协议工资,其中,执行岗位绩效工资的,岗位工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类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执行协议工资的,按合同约定办理;津贴为博士后在站工作期内特岗津贴,具体标准参照《滁州学院教授、博士特殊岗位津贴发放考核办法(试行)》(院人(2011)31号)执行。经考核合格,享受800元/月特岗津贴。 2.进站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房使用。 3.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校内教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4.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与科研条件的支持。 5.出站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在当年度人才招聘中优先予以考虑,待遇按届时学校人才招聘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滁州学院人事处联系人:贾老师(邮箱:rsczp@chzu.edu.cn;电话:0550-3518055) 滁州学院食品学院联系人:陈志宏(邮箱:xiari221@163.com;电话:0550-3512035)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邮政编码:239000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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