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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统计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审批中心统计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行政审批中心统计窗口工作人员一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行良好。 (二)专科学历及以上,不限专业。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至2016年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统计局办公室(平阳大厦17楼1706室)。电话:58199852 (三)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一份(附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50分。 (二)面试,50分。 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 优先进入体检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自理)。 五、福利待遇 (一)录用后,由平阳县人才中心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等手续。 (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组成。 六、劳动关系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人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统计局。 平阳县统计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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