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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遴选)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内容
    按照《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C类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B类、E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4月13日(周三)早上6点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和40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张店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村路与西四路路口西南角)楼前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招聘办公室。
    3、特殊情况须经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提前同意,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招聘办公室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区招聘办公室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及放弃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zhangdian.net/www/rsj/2016/2500.html
    3、体检须知
    4、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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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8: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