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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速录员7名、计算机管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不限性别,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5日后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速录员专业不限,计算机管理员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 3、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速录员需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要求每分钟准确录入100字及以上);计算机管理员需熟悉计算机技术与网络应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13日9:30—16:3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人事处(北楼810室)。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 (4)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2、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速录员测试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限时看打、听打测试,不限输入方式);计算机管理员测试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知识。 3、体检、政审 (1)体检:按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然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580575、88580039。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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