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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应聘人员: 2016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6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不限的可不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接受资格复审者不予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携带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考察办法。 联系电话:0580-2601592;0580-2037438。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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