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关于对《阳信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卫生计生类)》更改招聘年龄和《阳信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综合类)》更正出生日期的公告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的要求,经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对招聘年龄和出生日期做如下更改和更正:
 1、《阳信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卫生计生类)》中招聘条件中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4月11 日及以后出生)”更改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12 日以后出生)”。
 2、《阳信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综合类)》中招聘条件中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更正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12 日以后出生)”。
 特此公告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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