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贵州省赤水市公安局招聘特巡警队员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公安工作,缓解警力不足问题,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1、聘用岗位:从事赤水市公安局特巡警辅助工作。 2、用人性质:临聘人员,一年一聘。 3、聘用人数: 10名(其中男性8人,女性2人)。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无犯罪前科,未受过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赤水市户籍或在赤水市常住人口; 4、全日制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或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有较深文字写作功底的人员可放宽聘用条件。 三、聘用程序 1、信息发布。采取在互联网、电视台及在各乡镇街道张贴的方式,对外公开发布信息。 2、报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4月13日9时至4月22日17时前到赤水市公安局4楼政工室报名。 3、资格审查。市公安局负责按照聘用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四项结果分别占总成绩的10%、40%、20%、30%。其中,4月 25日上午体能测试和笔试; 4月25日下午计算机操作和面试。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经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男生前8名,女生前2名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6、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7、拟聘人员确定。经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市公安局与临聘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期满后视国家政策及考核情况等确定是否续聘。被聘者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旦违反规章制度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市公安局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酬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月考核结果增加绩效工资,按参加工作年限增加工龄工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由用工单位和个人按现行标准缴纳。根据岗位配备个人服装及防护装备,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可按照规定在职工食堂就餐。 五、管理及考核 临聘人员由赤水市公安局具体聘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决定。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51—22821915,联系人:袁佳佳。 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851—22820833 赤水市公安局 2016年4月13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